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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8小时内成功冻结此4人的相关账户

作者:VSport 时间:2026-01-16 浏览: 来源:VSport体育


  

在48小时内成功冻结此4人的相关账户

  2026年1月12日,《人民法院报》以《河南新乡: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暖环境”》为题,对新乡两级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工作经验进行了深入报道■◆。其中•●,对获嘉县人民法院以高效立案、灵活保全之举,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给予肯定和点赞。

  高效解纷帮助企业加快资金回笼,运用“活封活查★●”护企纾困=,深化破产审判改革助企再生……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打造○▪•“立审执破调”一体化贯通▷☆、全方位保障的司法服务工作体系,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暖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昔日合作伙伴,今日对簿公堂。该公司与某化工公司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按照双方达成的口头约定,该公司陆续向该化工公司供应液位计、流量计、温度计及压力变送器等货物。但自2021年11月起◁□,该化工公司开始拖欠货款,截至2023年1月共计拖欠货款超116万元★▷。经催要无果,该公司向牧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双方曾有多年的合作关系,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为维护双方商业信誉与后续合作的可能性-◆,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多天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最终调解结案◁▷。

  “法院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帮助企业快速解决纠纷,回笼资金、减少诉累,让企业感受到安心、贴心和暖心•▽!”河南省人大代表•☆◇、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副主任陈树娟对该案件的妥善处理给予高度赞扬。

  近年来,新乡中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及合法权益,通过设置中小微企业窗口服务区•,畅通涉企诉讼-▪•“快车道”;优化案件流转机制,压缩解纷周期;成立执行小组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提升财产处置效率等多项安商惠企司法举措,以“更优解”护航企业发展•□。2025年以来◆,新乡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超7万件,审结约6万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45.21天▪◆▽。

  ★△“法院的高效立案、灵活保全有力保障了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某纺织品公司代表专程赶到法院表示感谢▪•。

  2025年5月,该纺织品公司因追讨货款无果▼,将孟某甲◆△◆、孟某乙等4人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受理案件后,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开通涉企维权绿色通道▪…,迅速裁定并进行保全★,在48小时内成功冻结此4人的相关账户△★▪。

  见账户被冻结,孟某甲等人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立案庭随即启动“保全+调解☆=…”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双方从最初的互不相让到如今的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36万元货款当场清结。此案从申请保全到履行完毕▼▼△,前后仅用了5天时间。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活,则经济活△。新乡中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涉企执行尽量采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用执行温度为企业换取出路。

  新乡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安排专门窗口和专业导诉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详细讲解诉前保全的申请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提供一站式的指导服务。此外,畅通保全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办理▽,让保全过程更加便捷、高效。

  不久前,依据河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新乡中院冻结了广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下的基本存款账户•▲。该进出口公司以“账户冻结行为影响公司发放薪资、缴纳社保及货款往来等正常运营”为由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冻结。

  新乡中院及时作出异议审查,在对该进出口公司冻结账户性质逐一核实后…◁,要求该进出口公司出具将已冻结账户资金转至其他继续冻结账户的书面承诺-★◆。同时,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在其对解封该账户亦无异议的前提下,裁定解除该进出口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冻结▲■=,并要求该进出口公司将已被解除的账户资金转存到现有冻结的银行账户中。

  “这起案件的快速妥善处理,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避免了企业因财产保全陷入经营危机△=•,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实践。▲○○”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超表示。

  新乡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因遭遇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其投资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再加上疫情、国际贸易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造成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停止经营•▼▲。后因欠付198名职工工资,欠付债务7720万元▲,引发了系列诉讼…••。

  2024年3月,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新乡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乡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李正杰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存在以物抵债个别清偿的情形,导致其核心资产被处置▪◇●,已无其他有效资产可用以清偿债务□…▼。

  考虑到诉讼成本、债权人亟待清偿等因素▪•▲,李正杰随即指导管理人与接受以物抵债的债权人进行先行沟通▷。经多轮谈判、分析利弊■,债权人最终同意将抵债的资产予以返还。

  因该公司产品仍有一定市场占用率且涉及职工的生存就业问题◁○▷,李正杰指导管理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双方最终决定对该公司由清算转为重整▷★…,至此,企业得以●“重生”,债务得以清偿。

  通过重整▼,该公司的198名职工债权得以100%清偿◁◇,百余名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实现了清偿债权人和化解积案的双赢效果。

  新乡中院破产审判庭庭长陈洁介绍,2025年以来,新乡中院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出23项具体措施助力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通过依法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摆脱困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出清◇。先后审结破产清算、重整案件43件,化解债务53.44亿元,盘活资产50.92亿元。

  此外△,新乡中院推进破产企业信息核查▷☆○“一件事”系统培训,2025年以来破产管理人通过该系统实现网上信息核查56次▲…▼,有效提升了查询效率、降低了破产处置成本。持续优化▷“执破融合□”机制,全市基层法院相继组建了专业化执破融合审判团队■,推动37家“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有序退出,推进破产审判机制改革,执结655起执行案件。

  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细做实司法助企各项举措▼▷,以公正司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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